作为一家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如果营运车辆被查封,那就意味着该公司将无法正常运营,如果该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就意味着该公司不仅无法正常经营,更将面临信用危机,甚至有倒闭风险。被执行人武陟县某汽车运输公司慑于武陟县人民法院采取的查封、被列入“黑名单”等措施,于2017年6月26日,主动联系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卢某与被执行人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焦作市中院二审后,依法判决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卢某车辆损失37369.92元及车辆停运损失109486.08元,共计146856元。该判决生效后,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卢某随后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鲍胜利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可被执行人既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又未按期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后执行干警鲍胜利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三辆大货车,便立即前往车管所,将三辆大货车予以查封,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限被执行人三日内将查封车辆交至武陟法院,可被执行人仍置之不理。后该院决定将被执行人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发布。后被执行人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去银行申请贷款时,才知道公司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符合贷款条件。这下被执行人慌了,被查封的车辆无法进行运输,银行贷款审批又没通过,公司将无法正常经营,信用危机足以让公司面临倒闭危机。
2017年6月26日,被执行人来到武陟法院,表明还款意向,后在执行干警鲍胜利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卢某100000元执行款,申请人卢某同意放弃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