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孟州法院执行干警执结一起长达2年因在校学生打架导致受伤的赔偿案件。通过执行干警的多次执行,并进行教育批评,5名被执行人全部将赔偿款履行完毕。申请人及其父母对执行干警多次表示感谢。
2011年4月,申请人及其同校5名同学(均系未成年人)发生打架,导致申请人受伤。申请人起诉5名同学要求赔偿损失,经法院审理判决,5名学生对申请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5名学生系未成年人,由其各自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案件生效后,其中四名被执行人均在执行干警的催告下,及时将赔偿款履行到位。其中一名被执行人杜某,因该认为自己的儿子并没有打架,不应当履行判决内容,以此为由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杜某经执行干警多次执行,且已被依法司法拘留两次,仍不愿意履行。
7时,执行干警趁杜某在家吃饭时间,在其家门口将正在吃饭的杜某予以抓捕。抓捕后,在办公室对其再次进行教育批评,告知其严重的法律后果。
杜某在听到干警的批评教育以后,说到通过这几次的抓捕,自己也知道是逃避不了责任的,如果不履行判决内容,还有可能把自己给判刑了。杜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当场就表态,愿意履行,并和家人联系,抓紧将标的款送来。下午4点,杜某妻子将执行款送到执行局,杜某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不再干这样违法的事了。为了自己的儿子打架的事,躲逃了这么时间,真是不值得。而且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儿子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当时就是一时气不顺,现在也想通了,该承担的责任一定要承担。
执行干警当天将履行的标的款交到申请人母亲,申请人母亲收到标的款以后,多次表示感谢,称自己儿子挨打受伤,一直是自己的心病。现在终于把这件事了结,也了去自己的一块心病,感谢执行干警这么辛苦的执行,真心的感谢你们。
事后,申请人父母为孟州法院执行干警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