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撞伤他人,“老赖”男子还不赔钱。2017年7月3日,中站区人民法院为申请人追回了15000元的赔偿款。
2016年12月24日在焦作市中站区怡光路十五中路口处,张伟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与在斑马线上行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吴涛受伤住院,经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交管巡防大队责任认定,张伟承担全部责任。中站法院判决张伟赔偿吴涛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5000元。
判决生效后,张伟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吴涛向中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中站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找张伟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并向张伟讲解不履行判决的后果及做思想工作,张伟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执行干警给张伟打电话,让张伟按时到庭,张伟慌称自己现在江苏打工无法按时到庭,执行干警认定张伟在撒谎,于是一大早去张伟的家和工作场所附近盯梢,经过大半天的盯梢,终于在下午发现了张伟的踪迹,执行干警果断把张伟带到法院。执行干警再次要求张伟履行赔偿义务,张伟依然是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张伟拘留十五日。拘留后张伟家人认识到了严重性,第二日便将15000元打到法院指定的账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