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拒执罪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的“老赖”抗法拒执行为,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和影响,也使申请执行人对法律、法院、法官更有信心,更支持拥护法律。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李涛申请执行张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2000元。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张强家里寻找张强,但被执行人张强都东躲西藏,躲避执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极度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经过执行干警们多日的查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强在ATM机于2017年6月1日早晨取出了现金8000元,由此可以证明被执行人张强有能力履行且拒不履行义务,此行为及其严重恶略。为了更好地维护申请人李涛的合法权益,通过执行干警的反复调查和申请人的极力配合,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张强的具体下落,于是中站法院执行局于2017年6月5日一早,在某某某宾馆,找到被执行人张强,对被执行人张强进行人身强制搜查。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申请人李涛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在法律威严的强压下,被执行人张强不堪重负,一次性履行了本案义务12000元,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