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将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作为破解执行难题、补齐执行短板的突破口,该院充分借助查控系统信息覆盖面广、实施高效、操作便利、数据安全保密等特点,执结了一批又一批“骨头案”,2017年7月5日,一起历时16年的陈年老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得以解决。
申请人白某与被执行人马某借款纠纷一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马某偿还白某8306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马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2001年申请人白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李有福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手续,要求其限期履行判决义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马某长期躲避执行,又查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该院于2003年3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6月23日,申请人白某向武陟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此案,十六年过去了,此时的白某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为了保障白某的合法权益,让白某安享晚年,执行干警李有福决心穷尽一切措施将案件执行到底。李有福利用高效便捷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迅速展开对被执行人马某财产的调查,反馈信息显示马某在某银行有存款11900元,李有福立即采取网上冻结措施,并在第一时间赶至银行将该款项扣划至法院账户,2017年7月5日,该院将11900元转至申请人白某的银行账户上。
“十六年的老案能够顺利解决,完全得益于网络查控系统,尤其是近年来我院不断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网络查控功能也越来越精准完备,执行干警足不出户便可以快速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执行干警李有福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