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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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执行使双方都满义

  发布时间:2017-07-13 15:41:44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工伤等案件过程中,针对赔偿数额高、执行难度大的特点,执行法官在加强法律教育的同时,从生活、家庭、社会等方面对双方进行持续的调解,情理并用,全力将案件执行到底,受到当事人积极评价。

    申请人梁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该案今年1月4日立案执行,2月15日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限其三日内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其没有履行。后经办案人员多方调查被执行人的家庭财产状况,发现其现在是独自生活,父母年迈均无工作,其本人名下只有一辆破面包(约值几千元),用于给人拉货挣点微薄收入。而本案赔偿金高达五十多万元,以被执行人现在的经济状况根本不可能清偿债务。申请人梁某的情形却是,由于车祸,腰以下高位瘫痪,至今生活不能自理,看病还欠下数万元债务。面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认为如果强制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那一辆破面包车,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于是就征求申请人梁某及其家人意见,梁某及其家人同意法院不执行被执行人那一辆面包车,让其用来经营挣钱,被执行人每年还款50000元,直至还清赔偿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7月3日,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50000元,申请人同意本案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结案。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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