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家住修武县五里源乡某村的被执行人王秋一大早就来到修武法院,找到执行干警,递了四万执行款说:“现在法院真厉害,再不还钱光兄弟媳妇就能把俺吃了。”就这样,躲了五年的老赖被兄弟媳妇揪出来还了钱,临走王秋还说:“别忘了把结案证明给我复印一份,弟媳说了没有这她都不敢往银行存钱了。”
王秋所说的弟媳和弟弟实际上都是他贷款的担保人。2008年王秋做煤炭生意向银行贷款10万元,期限一年,应于2009年3月前将本金和利息还给申请执行人银行。直到今年本金利息已达13万多,但因生意亏损,无力偿还贷款,王秋长期躲债成为“老赖”,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修武法院通过多种手段查证王秋无财产可供执行,正在无奈之际,无意中发现其弟媳李颖7月初在银行开户存了9万元。执行干警毫不犹豫冻结了该账户划扣了存款,并通知了被执行人王秋的弟媳李颖。李颖一听就急了到银行一核实果然是真的。于是找到大伯哥王秋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下王秋扛不住就赶紧东凑西借把剩下的执行款送到法院把案结了。
这真是:弟媳找哥泪花流,法院扣钱光溜溜,你当老赖不知羞,我没存款把人丢。奉劝世人多谨慎,担保责任大,勿轻诺,诚信做人事长久。(文中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