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但有这么一个“老赖”,他借钱后不仅不还,还买了豪车却称自己没钱。2017年7月17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2月,张强夫妇向朋友杨帆借款1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2015年2月借款到期后,张强夫妇以各种借口拖欠不还。一晃一年多过去了,张强夫妇毫无还钱的迹象。不得已,杨帆于2016年11月杨帆将张强夫妇诉至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强夫妇偿还10万元借款及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张强夫妇却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判决。无奈之下,杨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中站区人民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张强夫妇的财产展开调查。经查询被执行人住房一套,但因其只有唯一 一套住房,且其父母均住在里面,因此依法只能查封,不能处置。随后经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购买还不到2年的奥迪车。获悉此情况后,中站法院即刻与车辆管理部门联系,扣押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奥迪车。车辆被扣押后,张强夫妇开始着急了,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他们会积极筹款,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半个月后,张强夫妇偿还了全部本金及利息。至此,案件得到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