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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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拒赔偿 怕拒执犯罪赶紧还

  发布时间:2017-07-18 15:30:46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一些人就是不还,眼看面临牢狱之灾时才幡然醒悟,何苦呢,法律会惩罚人,但也可以挽救人,当一名守法公民比什么都好。

    今年4月16日,被执行人林某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21000元。该案6月6日立案执行,6月29日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限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其没有履行。在法院内部的财产查控系统上,办案人员查询到被执行人林某名下有数万元银行存款,且其有固定工资收入,而本案标的只有两万余元。随即,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林某通知到法院,向其询问。由于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之间打官司打了十年之久,双方积怨已深,被执行人拒绝正面回答其在银行的存款,只是说自己年老多病,不能一次性将债务清偿,想分期分批偿还。办案人员告知被执行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是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像他这样的情况,如果不能立即履行,将会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刑拘甚至判刑。本来在这个案件审理阶段,其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判免于刑事处罚,如果因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有可能被判实刑。被执行人林某权衡利弊后,承认其在银行有存款,同意法院将银行存款扣划以清偿债务。7月16日,办案人员扣划被执行人林某两万余元,,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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