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都躲回老家了,最终还是被你们抓到了。”在2017年7月20日的夜晚,当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蹲到被告之一陈锋的时候,他发出这样的感慨。
事情要从2015年9月说起,陈锋和王刚是同村的邻居,平时陈锋为人不错,邻里关系也和谐融洽,所以在陈锋问王刚借钱的时候,陈锋不但出具了借条,而且同村人刘玉、刘军两兄弟也为其担保,王刚便把8万元借给了他。陈锋承诺一年之内按期归还,可到了约定期限时,陈锋却再也不提还钱的事,就算王刚多次催要,陈锋依旧不理不睬,到后来甚至玩起了‘失踪’。愤怒之下,王刚向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被告三人在十日之内将欠款8万元还给原告。判决生效书起效后,被告三人均没有出现过。随后,王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受理案件后,即刻展开行动对被告三人的行踪进行搜查,没过两日,在一饭店内将刘玉、刘军二人抓获。执行干警多次做思想工作,这兄弟二人便承诺会还被告部分借款。执行干警之后便将刘玉、刘军二人账户中的3万元强制扣划。随后,执行干警向此二人打听陈锋的下落,之后得知陈锋回其老家某村的一处朋友家中躲债。该院执行干警便卯足了干劲儿,无周末无休假模式,每天夜晚出动“堵”老赖。经过几日坚持,终于有了开头的一幕,将陈锋带回执行局后,陈锋还是态度强硬,并一直拒绝履行法律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当场便决定对其进行十五日的拘留。陈锋家人听闻陈锋被拘留后,找到执行法官,说“陈锋每月有固定工资3000元,可以每月划拨给原告进行还款。”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在今后的日子里,该院将继续严厉打击“老赖”,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每个执法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