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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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显成效 老赖受教终履行

  发布时间:2017-07-26 09:32:13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注重法制教育,2017年7月21日,该院结合焦作市中院,由焦作市中院法官对被拘留的老赖上法制课,为他们明法解惑,老赖李某就是在听过法制课后,主动给付了执行款。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费用共计34485.47元。该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陈某于2004年1月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张楠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手续,可李某仍置之不理。2005年6月9日,该院依法对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可李某宁愿被拘留,也不愿履行判决义务,只是侥幸地认为,只要一直拖着不履行,法院就拿他没办法。之后,执行干警又多次查询李某名下的财产,结果无财产可供执行。时隔十三年,执行干警张楠通过多方调查,发现李某当下生活富裕,再次督促其履行义务,可李某仍然不履行。2017年7月20日,该院再次依法对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与上次不同的是,李某正好赶上市中院给老赖们送来的“法律大餐”,在“享受”完这顿特殊的“法律大餐”后,李某终于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想法是错误的,便立刻联系家属,将34485.47元的本金及利息共计38000元于当日交付申请人。

    

责任编辑:吕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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