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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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债母还 彰显诚信美德

  发布时间:2017-07-26 15:45:15


    2017年7月21日,在武陟县人民法院,来了一位古稀老人,声称要为儿子还债,最终,她用地板砖抵债,还清了儿子欠下的9万余元债务。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马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马某偿还陈某货款9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1025元。该判决生效后,马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陈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张波涛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可马某既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又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甚至玩起了“失踪”。

    被执行人马某的母亲今年67岁了,在得知儿子欠债不还,甚至“失踪”的时候,心里对儿子充满了失望,但是更多的是对儿子的担心,为了让儿子能安然回家,更为了不让儿子丧失诚信,马某的母亲主动找到执行干警张波涛,协商还款事宜,这位母亲用行动阐释了诚信,书写了美德,更赢得了尊敬,申请人也深受感动。最后,被执行人马某的母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马某的母亲用地板砖抵债,作价91400元,申请人同意抵消执行款。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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