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以为被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了,被执行人张某在拘留期间有能力还款,却给妻子发微信不让还钱。然而,此举动被发现后,张某不仅还了款,而且还被罚了款。
在2012年,张某因做生意租赁林某的厂房,租期为6年,先行支付了前三年。三年之后租金一年一交,双方就此签订了合同。到第四年,张某以林某租赁集体财产,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为由,认为林某没有提供村民代表决议,所签合同无效,拒绝再次支付租金。于是,林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经温县法院判决,由于双方在补充协议上未提及租赁场地需提供村民代表决议的事宜,所以张某应赔偿林某一年房租,共计6.5万元。
但张某却视法院判决为儿戏,欠着林某的租金,一再拖延。执行干警刘振辉将其带到法院,敦促张某和其妻子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其妻子积极协助张某还款,否则将张某拘留并判刑。张某非但拒不履行,还给妻子发微信说:“别听信法院的鬼话去凑钱,刚才又来问我,我说没钱,家里借不来钱。”张某认为自己拒不履行的后果,最多也就是在拘留所里住上半个月而已。在给张某体检送拘留所的过程中,执行干警无意中发现张某手机上的微信记录,立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正告: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
面对着法律的严惩,张某赶紧让家人送来了6.5万元的执行款。然而,案件虽已执结,但张某难逃制裁,被拘留15日,并被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