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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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

---争做创建路上的好榜样

  发布时间:2017-09-05 18:01:32


    拾金不昧的事迹相信大家早已耳熟能详、司空见惯,但那也只不过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一份淡然罢了。然而,当自己真正遗失了重要东西的时候,这才意识到是多么希望得到别人的归还。

    2017年8月29日下午,正值我院保洁人员刘秀敏打扫9号法庭的时候的时候,在法庭的抽屉内拾到了一个包,拾到包以后,赶紧交到我院工作人员周克杰手中,让其共同打开察看,打开以后发现里面有现金1320元、银行卡7张、律师资格证一本等物品,经过察看该律师资格证为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张涛的证件,后经网上查找到该律师事务所电话,通知联系失主,但失主正在外地出差,经沟通失主张涛委托其同事前来领取,后经核实将物品交付其同事手中。失主张涛律师电话中表示非常感动,对刘秀敏同志表示感谢!

    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刘秀敏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院工作人员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在我院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的道路上,他们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我们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职工优秀的素质和品质,为我院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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