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下午3时,孟州法院执行干警汤亚峰、贾曼驱车来到洛阳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因病住院急需钱做手术的申请人李某送来了执行款22000元。申请人李某现在重症监护室等待着手术,李某的女儿李某某含泪说到,感谢执行局的法官,这真的是救命的钱,如果今天不能做手术,可能就会更加严重了,谢谢!!
2015年申请人李某受雇于被执行人胡某,劳务过程中从楼上摔下,导致李某受伤住院,后判决胡某应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5000元。胡某在判决生效后不愿履行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胡某为逃避债务经常躲藏,没有固定的住所,导致一直不能将钱款执行到位。执行干警汤亚峰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得知申请人李某因病住院,急需执行款到位后继续治疗病情。
执行干警通过多方打听,联系到被执行人的哥哥,讲明法律后果和严重性,把李某的病情和急需用钱治疗的情况告诉了胡某的哥哥。在此情况下,胡某的哥哥胡某甲同意替弟弟偿还,胡某甲系某村干部,作为一名老党员,明事理,称李某已经受伤应当赔偿,现在看病治疗更急需用钱,自己替弟弟拿出来,剩下的他们兄弟自己算账。
经过半天的筹借,终于在当天下午3时胡某哥哥胡某甲将22000元送至执行局,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洛阳医院,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亲属手里,申请人亲属立马将款项交至医院准备做手术。考虑到申请人的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有近亲属当场在结案证明上面签字,案件圆满结案。
结束后,执行干警又抓紧时间赶回孟州法院,继续工作!我们的执行干警辛苦了,汤亚峰、贾曼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