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随着最后一起被告人张某、付某等人网络诈骗团伙案件的审结,修武法院利用不到半年时间,审理涉及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案件十余个,判决处罚九十余人,涉案金额百万多元,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八十余万元。
同时出现多个网络诈骗团伙的案件还很少见,从梳理出案情的案情来年,被告人都是依托各种名目公司,招聘业务员,通过微信、QQ、网络交友平台等添加受害人好友并聊天,取得对方信任后,谎称自己经营淘宝网店,并诱惑对方加盟,对方同意后,再假以帮助办理加盟及后续事宜为由,以加盟费等名义骗取对方钱财,将所骗钱财转入主要人员的支付宝、账户等,犯罪分子分工配合,“按劳分配”。
这些案件犯罪分子犯罪人员多、分工明确。他们借助手机、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呈现出作案手段花样百出,受害人人数众多,危害范围广,社会危害性大。
审理中这些新型案件还有很多法律问题需要考虑,如共同犯罪中个人犯罪数额和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主犯和从犯的认定,成年犯和未成年人的处理。及每起案件中,还有立功、自首、退赃等不同量刑情节。
修武法院在审理中认真梳理这些案件的特点,并把犯罪嫌疑人、金额、情节等一一标出,列出网图,做到不遗漏、不疏忽。
整个审理过程,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时,基于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考虑,严格法律适用标准,突出打击重点;量刑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贪利目的,严厉经济制裁措施,使犯罪分子占不到便宜,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斩断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基础。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兼顾以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考量。
确保每件案件的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修武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严密追诉犯罪的法网,加强与电信、网络运营商、银行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根本上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的发展蔓延。在此基础上,加强司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借助新闻媒体和媒介,公布典型案件,及时曝光、揭露犯罪分子的骗术,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