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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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返聘工作却受伤 积极调解终赔付

  发布时间:2017-10-10 16:27:03


    返聘工人退休后重回岗位发挥余热,本是一件好事,却不料发生工伤,更是迟迟拿不到赔偿。近日,经过解放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方努力,终使案件执结,拿到赔偿款为申请人解了燃眉急。

    秦某系焦作某机械制造公司的技术工人,在该厂工作二十余年,于2004年退休。为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发挥晚年余热,退休后,秦某接受了原单位的雇佣,被返聘至原岗位继续工作。不料,2014年8月12日,秦某在工作中不幸发生事故,后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秦某全身多处骨折,伤势非常严重。在秦某住院治疗期间,公司负责人来到医院看望,并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出院后,秦某仍需吃药理疗,生活难以自理,只得由其丈夫停下工作,全天照顾。关于损失赔偿,秦某丈夫与该公司几次商议都未达成一致,故来到法院起诉,要求做出赔偿。2016年11月20日,解放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开庭审理,判决该机械制造公司于十日内支付秦某各项损失(扣除已支付的医药费)共计16万元。

    此次事故对近60岁的秦某来说,是一场灾难。不仅身体大不如前,生活难以自理,更是为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法院判决后,经秦某丈夫来多次到该公司催要,该公司只是说会立刻赔付,却不断找借口搪塞过去,无奈下,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执行立案后,解放区法院的执行干警迅速了解情况,决定以说服教育的方式,促使该公司尽快履行,保证秦某早日拿到赔偿款。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次教育,一边告知公司负责人拒不执行的严重性,一边劝说负责人,秦某为公司工作多年,应善待员工,切勿凉了人心。经过几次的释法明理,该公司负责人终于收起了那些推诿搪塞的借口,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赔偿款一次履行。9月30日,秦某及丈夫来到法院领取了赔偿款,案件终圆满执结。

    退休返聘尽余热,不料工作受重伤。干警调解来解围,公司如数将钱赔。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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