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家庭矛盾纠纷一时冲动将人打伤致残,被判刑一年。出狱后因心生愤恨拒绝民事赔偿,结果再次起诉。11月3日,经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法官和执行干警的疏导教育下,男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全额履行了法律义务,将8万余元执行款交给申请当事人王某手中,圆满执结了这起执行难案。
2013年12月,血气方刚的陈某因家庭问题,一时冲动将王某鼻子戳伤,造成王某的鼻梁骨折,致使王某嗅觉丧失,构成九级伤残。2014年陈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陈某出狱后,因民事赔偿部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2015年4月,王某将陈某起诉至解放区法院。2016年1月,解放区法院判决陈某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觉得自己被判刑入狱一年,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再被赔偿这么多费用,觉得心中不服。于是他选择了去外去,以逃避履行法律义务。2015年10月,王某到解放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王某一直躲避外地,无法查寻到其行踪,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2017年中秋节,执行干警经多方查找,终于发现陈某已悄悄回到家中。于是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将其堵到家中,并耐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快速履行法律义务。但陈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方查控其财产线索,竟发现其银行帐户上有大额资金来往。申请执行人王某遂以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为由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拒执罪。
在拒执罪审理期间,陈某在法官和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全额履行法律义务,将8万余元执行款交给申请人王某手中。至此,这起历经三年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