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执行动态

“老赖”欠债不还 被拘后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7-11-14 14:51:16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买了货物却长期不给付买家货款,即使法院作出裁定书要求其还清所欠货款,但“老赖”买家仍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依法将其拘留,李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王某是个蔬菜批发商,李某多次从王某处购买蔬菜,起初,李某都如期支付货款,后来都以开具欠条的形式拖延支付,截至2016年10月共计拖欠货款16000元,后经多次催要无果,2017年5月王某将李某诉至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所欠货款。但李某在法院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拒不还款。王某遂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向李某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并多次找到执行人李某进行阐法明理,反复阐明利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试图说服李某能主动偿还货款,但李某都心存侥幸心理,认为不予理睬就可以逃脱法院的强制措施,拒绝偿还货款。

    11月9日下午,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李某家中要求其履行判决,偿还货款,但李某态度强硬,拒绝还款,干警随即将李某带至法院,作出依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李某在得知自己将被送进拘留所后彻底慌了神,于被拘留的当天主动联系家人,将其拖欠的16000元货款全部还清。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穷尽执行手段,对一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重挫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树立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