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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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验期内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焦作一“老赖” 缓刑变实刑

  发布时间:2018-01-23 09:32:25


    近日,因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的“老赖”闪某几年前被判的缓刑改判为了实刑。

    今年49岁的闪某只有小学学历,2011年,听说倒卖炸石头用的炸药很赚钱,他便打起了主意。他在博爱储存炸药,并拿到安阳市滑县去倒卖,可是没干多久事情就败露了。

    2012年4月20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闪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012年12月10日,滑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闪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与前罪所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缓刑考验期自2012年12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止。

    可是,还在缓刑考验期的闪某不思悔改,再一次触犯了法律。

    原来,闪某与马某因一起买卖合同发生了纠纷,最终对簿公堂。2017年7月21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被告闪某支付原告马某油款4.5万元。

    该判决生效后,闪某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马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此后法院向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但闪某仍不执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也拒不报告财产。不但如此,闪某还将自己的一辆五菱牌汽车过户给他人。

    听说法院要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闪某才慌忙与马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法院认为,闪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闪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最终,判处闪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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