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某宾馆,请快来执行!”近日,冒用别人名字住宾馆的王某被群众举报,执行干警火速赶到现场将王某控制。这是温县法院首次推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后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的被执行人。
温县法院在执行侯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标的16万元一直未能执行。2017年12月中旬,申请人侯某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温县法院于2017年12月18日发布执行悬赏一万元举报的公告。让申请人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在人保财险温县支公司只交了一千元保险费,在不到两周的时间里,就有人发现了王某的线索。王某遂被执行人员顺利抓获,迫于执行压力,王某与侯某很快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分三期归还欠款。一千元的保险费由王某承担,保险公司将保险合同约定的一万元奖励打入线索提供人的账户。
据悉,传统的悬赏执行制度面临成本高、管理投入及费用繁杂、群众认知度低等诸多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申请人的经济压力。去年12月以来,温县法院不断拓展思路,积极探索,与人保财险温县支公司跨界合作,推行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引入第三方力量解决“执行难”,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老赖”的热情,提升全民参与破解“执行难”的参与感,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专门针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款商业保险。申请执行人购买“悬赏保险”后,可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法院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泛查找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在保险期间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悬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