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引起的执行案,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让申请执行人苏某拿回了七万多元货款。
苏某一直从事木材销售生意,二被执行人李某和杨某在苏某处赊购木材,共计欠货款82760元,并向苏某出具欠条。苏某催收货款未果引发诉讼,经法院调解,二被告王某和夏某答应于2016年2月6日付清。到期后,二被告付了5000元后,就一直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与二被执行人联系,送达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他们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刚开始二人还比较配合,后多次通知他们到法院,他们以种种理由拒不到法院,也不履行法律义务。经过调查,未发现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法官将两被执行人带到了法院,准备采取强制措施。考虑到双方都相识,为避免激化更大的矛盾,执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做工作,并明确告知拒不执行的后果。眼看逃不过债务,二被执行人立即将欠款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