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的相关要求,焦作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树精品意识、评精品案件、出精品文书”活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通过精品案件和精品文书的引领示范,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介绍,该项活动从年3月1日至年12月31日。精品案件和文书评选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焦作中院将采取“每月一初评、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座谈、一年一总结”的方式,对所办理案件及文书逐案进行初评,拿出初评意见,每季度由评选小组确定本季度的精品案件、文书及瑕疵案件、文书,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