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师针对校园暴力的防范和处理能力,培养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及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5月19日,焦作中院联合焦作市教育局举办全市中小学班主任与心理健康教师法治与心理健康专题培训。
在培训课上,焦作中院少审庭庭长李艳敏首先就广泛深入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对建设法治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所具有的重大意义进行了阐述,然后指出老师是联系孩子和家庭的重要纽带,最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提高老师对校园欺凌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可以极大地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最后,希望大家能够携手共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接着,培训课程上又播放了微电影《年少轻狂》。最后,焦作中院少审庭副庭长贠娜娜为广大教师做了题为《关于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的法律思考》的专题讲座。贠庭长先从一些影响恶劣的校园暴力案件讲起,随后分四个部分就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原因分析、校园欺凌现象中相关问题的法律解析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问题展开了详细讲解。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地比喻,让在座的每位老师都听的聚精会神。
“我希望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开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抓好日常学生管理,形成积极向上的群体心理气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引导学生的行为,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环境。”贠庭长的培训结束语博得了听课教师的阵阵掌声。
培训结束后,老师们纷纷表示通过培训了解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不仅对他们的校园安全意识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而且提高了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意识。焦作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当代青少年学生来说,适当了解法律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通过本次培训,使教师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从教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后要跟法院多合作、多互动、多开展这样的活动,共同为青少年成年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学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