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九里山乡油坊蒋村现年35岁的王卫星,将自己租赁的地土转让给他人一部分后又反悔,为要回自己的土地,纠集社会上闲散人员持刀强迫交易,迫使租赁人同意将土地放弃。9月24日,河南省博爱县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月份,王卫星将其焦作市恒利达物资有限公司博爱磨头农场四分场的56.13亩土地中的1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博爱县磨头镇大礼元村的王小军。2007年3月份,王卫星委托公司职工付红喜与博爱县磨头镇贾谷坨村的贾跃进签订了56.13为土地的转让协议,以此来抵王卫星欠贾跃进的125万元钱。因王卫星未将王小军使用的10亩土地交与贾跃进,贾跃进多次要求取得王小军使用的10亩土地的使用权,但王卫星一直未能交付。2008年6月份,王卫星指使朋友王东平将其转让给王小军的10亩地讹过来,并说明贾跃进愿给2万元好处费。2008年7月1日上午,王东平纠集当地社会上的柳伟、秦宗正、李聪(另案处理)、“冬冬”(另案处理)预谋后,以谈生意为由将王小军骗至磨头镇泉组河西,柳伟持刀威胁王小军,后五人开车将王小军挟持到焦作市人民路东段,强迫王小军同意将已作煤场使用的10亩土地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贾跃进。王小军被迫同意后,遂于贾跃进联系。贾跃进携款来到焦作市人民路东段,在王小军的车上与王小军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并将18万元现金付给王小军。当天,王卫星给付王东平好处费1万元,王东平分给柳伟3500元,分给秦宗正1000元,分给李聪2500元,分给“冬冬”1000元,余款2000元占为已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卫星指使王东平、柳伟、秦宗正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王卫星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王东平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杨伟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秦宗正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