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焦作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的要求,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至7月31日,全市法院审共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3件,已审结1件,判处1名被告人刑罚;新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受理一审九类涉恶刑事案件236件,审结181件,结案率为76.7%,共判处326名被告人刑罚,其中判处3-10年有期徒刑28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有力整治社会不良风气,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及时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党委、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全市两级法院迅速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印发《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2、坚持依法审理 确保案件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带头办案制度,由院长、副院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并召开观摩示范庭,确保案件质量,扩大示范效果,提高刑事法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院长、副院长共带头办理了46起涉恶刑事案件,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效应。二是强化团队建设,提高审判水平。选取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扫黑除恶审判团队,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效果。三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精神,重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明确从严打击的九种涉恶犯罪类型。同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认真执行“三项规程”,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辩护人的执业权利,确保既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不降低案件质量,实现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宣传报道 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集中宣判大会,形成扫黑除恶声势。焦作中院于2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第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大会并进行现场直播,对7起典型的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判处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刑罚,打响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群众反响强烈。之后孟州法院、解放法院、博爱法院、温县法院也先后对24起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两级法院均按通知要求,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制作展板38个,悬挂横幅90余条,张贴通告100多张,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册,公布典型案例88件,滚动播放标语口号二万多次,宣传效果显著。三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微信、微博、网站平台和扫黑除恶信息专刊,大力做好宣传、信息工作,共发表宣传稿件国家级48篇、省级56篇、市级100篇,制作扫黑除恶专题电视节目三期,发表自媒体稿件239篇;我院印发扫黑除恶信息专刊共8期,编写信息38条,被市扫黑办扫黑除恶信息专刊采用信息9条,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4、强化监督指导 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核细则》,明确考核项目和标准,并通过月排名通报制度推动专项斗争有序开展,确保实效。二是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落实有奖举报措施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重奖,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印发《关于做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移交工作的通知》。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公布举报联系方式,拓宽黑恶势力线索来源渠道,明确线索移交程序,确保除恶务尽。四是组织精兵强将,参加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回头看”评查活动,对2003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的31起涉黑案件共436册卷宗进行了评查,按时按质提交了评查报告,获得了市委政法委的肯定。五是召开三次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扎实整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5、加强培训交流 提高业务能力
先后组织全市法院刑事法官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挑选业务骨干参加最高院举办的“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人大代表等参加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护航发展,服务大局忠诚履职”专题研讨会,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提出建议;组织全市公检法扫黑除恶干警参加省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培训;举办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论文评选活动,并将优秀论文编撰成册,向政法部门和刑事法官共发放100余本。通过以上活动,全市刑事法官掌握了扫黑除恶最新的法律政策,夯实了办案本领,提高了司法能力;同时助力公检法统一认识,消除分歧,确保打击效果。
针对下一阶段工作,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提出了四点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要把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落实“两个坚决维护”、树牢“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2 、坚持依法审理,确保案件质量
要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使每一起案件的裁判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3 、对内加强指导,提升工作成效
基层法院是我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中坚力量,因此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指导,统一办案标准和明确量刑尺度,要定期出台扫黑除恶工作通报,及时发现、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4、拓宽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
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定决心,及时报道扫黑除恶的工作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