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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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位金额11.48亿元! 焦作中院通报“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9-05-22 18:00:38




    5月22日上午,焦作中院举行“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新闻发布会,央广网、中国新闻网、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大河报、河南法制报等18家媒体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拥复主持。

    在新闻发布会上,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沙弟通报了全市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自“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开展以来,焦作法院坚持把“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与涉民生案件执行、护航经济发展和推进落实“两分三化一惩戒”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累计结案7830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60余次,实际执结案件4441件,到位金额11.48亿元,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189件,执行到位标的667.14万元;依法强制处置财产851件;强制腾房清场5次。同时,加大惩治失信、打击“老赖”力度,共拘留331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0件30人;纳入失信名单4980人,限制高消费9971人(次);在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500余人(次),实现了执行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的目标。

    一是坚持“一把手”工程不动摇,实行挂图作战、账册化监管效果明显。明确竞赛活动的三大目标,一是超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在竞赛活动结束后务必减少50%以上;二是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未执行到位的案件、久拖未决的执行难案大案要案、信访案件和涉网络舆情案件等四类案件的优先执行;三是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必须在审限内全部执结,活动结束时结案率要在70%以上。

    二是集中执行力度空前、手段强硬,打击拒执行为成效显著。两级法院紧紧锁定涉民生、涉民企案件以及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开展各类集中执行活动60余次,执结案件444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十余亿元,对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集中化解了一批“骨头案”。

    三是狠抓“两分三化一惩戒”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重点强化“节点账册化”和“监管即时化”等执行监管工作,整体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相比上升19个百分点,结案平均用时缩短138天,保全率提升47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连续数十月保持为0,实际执行到位率、结案平均用时和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罚款金额、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人次和限制高消费率等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四是细化措施,严把出口,干警执法办案日趋规范。焦作中院针对事关人民群众最切实利益的执行案款管理,进一步细化对省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七个必须”的要求,除要求所有执行案款必须使用“一案一账号”、及时发放案款外,还要求申请执行人在立案时,承办执行法官必须将案件信息输入执行专用帐户系统,系统自动生成此案的专属执行款账户。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通过执行案款专用账户进账388笔款项,为300余名申请执行人快速发放执行款4193万元。

    五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举措,阳光执行效果已经显现。焦作法院在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中,大力推广应用“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安装阳光执行APP软件,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节点,提高公开效果。截至目前,“阳光执行”小程序上线3095人次,有力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最后,副县级审判员、院长助理杨晓平发布了"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焦作某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许某国申请执行张某贤、许某爱、张某霖、张某胜民间借贷案"、"赵某某拒不支付抚养费案"、"王某甲、王某乙卖房拒不迁出法院依法判刑后继续强制腾房"四起执行案件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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