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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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点持刀闹事?速判!严惩!

  发布时间:2020-02-21 13:20:53


   

    2月21日上午,博爱县法院运用远程视频系统,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付某涉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1月30日20时许,被告人付某酒后窜至博爱县磨头镇东南村北口的防疫卡点,持刀无故滋事,将该卡点的拦截横幅及简易帐篷砍坏,且欲持刀伤害执勤人员被他人拦下。没有得逞后,付某又再次持刀追砍巡查至此的磨头镇政府防疫工作人员,严重影响了防疫卡点及防疫巡查工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持凶器追逐、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综合考量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庭审中,法官、公诉人各在一方,被告人在看守所,三方实现“隔空对话”,远程视频既保障了庭审顺利进行,又减少了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充分体现了疫情期间从严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博爱县法院紧紧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及时、妥善做好相关案件处理工作,为博爱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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