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一名男子在疫情期间趁“疫”作乱,混水摸鱼,以稀缺物资口罩为诱饵,诈骗他人6000元钱。3月6日上午,博爱县法院通过网上法庭审理了该案,罪犯刘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疫情爆发后,刘某认为倒卖口罩是个大买卖,但是苦于自己没有货源,于是准备空手套白狼。
2月17日,刘某某在网上找到了两个拼车群,分别在群里发布了虚假的口罩、医疗器械以及检验报告的图片,并发布信息说“需要一次性口罩加我”。这两个群的管理员看到后,立即将其踢出了群。
2月19日上午,家住博爱县的史某主动加刘某某为微信好友,并询问是否有口罩卖。刘某某谎称有现货,2.2元一个,一箱一千个。史某当即要五千个,价值11000元,刘某某让史某先交3000元定金,并谎称还有货。史某觉得刘某某是个大卖家,于是通过支付宝一笔预交了6000元定金,让刘某某为他备货,并发去了收货地址。但是付钱后,刘某某失踪了,发微信不回,打电话不接,史某感觉自己上当后立即报警。
案件进入法院后,博爱县法院院长张红卫主审了此案。经过网上开庭后,法院认为刘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因刘某某有认罪认罚行为,被害人损失已得到挽回,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