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刚做过手术,卧病在床,还是在外地医院,案件移转快到期了,这可咋办呀?”
“走,开车,我们去医院上门送达。”
近日,解放区法院法官驱车百里,将案件的上诉材料送到了郑州某家医院,当事人在病床上完成了相关手续,案件得以顺利推进。
这是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法院在送达上诉材料时得知,第三人常某在郑州某医院做了头部手术,现仍在术后恢复期,且无法确定康复出院时间。按照法律规定,上诉材料需要本人填写,所以案件移转上级法院的工作不得不停滞。承办法官没有一放了之,而是时刻关注当事人的术后病情,经常电话联系其家属,近日,当得知当事人身体好转后,立即决定,“上门”送达,现场办公。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奔波,法官和书记员在郑州某医院病房里见到了常某。为避免给当事人造成心理负担,法官与她拉起了家常,耐心询问其身体康复状况,并安慰她多注意休息、放松心情,待当事人情绪稳定后,将需要填写的相关材料一一向常某耐心讲述,常某很配合地填写了上诉案件地址确认书、调解意向征询表、送达回证等材料,并对解放法院法官为民解忧、暖心送达的举动表示感谢。
此次“上门”送达,不仅及时完成了上诉卷宗的移转,也充分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