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焦作市两级法院将开通“执行绿色通道”作为清理积案的重要举措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对申请人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救助,有效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进入“绿色通道”的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范围较广。除追索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追索抚养、扶养、赡养三费案件,以及需司法救助的案件,还包括因新情况出现而要求恢复执行中止、再执行凭证案件。二是手续方便。执行立案后,执行局自动将所属案件纳入“绿色通道”。简化执行案件相关手续,减轻当事人的办案负担。三是办案迅速。成立“绿色通道”执行小组,派专职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执行。自开通以来,已进入“绿色通道”的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周期为5天,最快执结时间为1天,形成了多渠道、全天候的执行便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