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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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扫黑除恶再发力 又一批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0-07-10 18:28:11


为贯彻落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专项斗争,确保如期实现“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和专项斗争三年为期总目标,焦作法院以“案件清结”为重点,从6月30日至7月10日,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开庭活动,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犯罪。

武陟县法院

7月3日、7月6日,武陟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韩某、陈某、崔某、薛某等8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妨害公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冬天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韩某、陈某、崔某、薛某等8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韩某为首,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过程合法、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办等旁听庭审。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高新法庭

7月1日,高新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罡某某、李某某等7人涉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被告人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2018年以来,以被告人罡某某、李某某、黄某某为首,由被告人常某某、王某某、王某、张某某组成的“恶势力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由于被告人数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7月6日,高新法庭开庭审理了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李某某等6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一案。因这起案件中的6名被告人在案发时均未满十八周岁,故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认为,自2018年以来,张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康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对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是否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表达了意见。庭审最后,法官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从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入手,促进、引导被告人接受教育矫正,认清人生正确方向,远离违法犯罪,同时要求父母承担起监管职责,积极帮助孩子回归社会。

庭审过程持续近4个小时,因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对案件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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