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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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法院:万件商品“搬家”记

  发布时间:2020-08-05 17:50:43


日前,沁阳市法院执行法官对一家生活超市内的近两万件商品进行了清点搬家,并将腾空后的房屋交给了申请人老丁,闹了7年的纠纷终于“谢幕”。

2013年12月,老丁将1100平方米的钢结构房屋租赁给老汪,用于经营生活购物广场。然而,直到2018年5月,老汪只支付了2万元租金,剩余的租金长期拖欠,此后老汪因经营不善,导致供货商纷纷前来讨债,为了躲债,老汪下落不明。

老汪跑了,不见人影,租金又没有着落,超市里的烟酒、饮料、文体用品、锅碗瓢盆等两万余件商品又不敢随意变卖,这可咋办。2019年1月,老丁将老汪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因老汪下落不明,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全程公告送达,当年6月法院判决解除租房租赁合同,并将房屋交还老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张燕又多次与老汪联系,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于是,法院开始强制执行,当执行干警打开超市房门时,看到里面的商品摆放有序,一些食品和饮料已过期。随后,张燕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和20多名工人的配合下,经登记、清理、装袋、打包、搬运、装车、运输,五个小时后,两万余件商品被全部搬离到指定地点,张燕将房门钥匙交还给了老丁。

临走前,张燕对老丁说:“下一步,法院会对商品进行评估、变卖,变卖的钱折抵租金,至于剩余的租金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找人查物,尽全力争取把钱要回来,请您放心。”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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