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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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生肉店吃“霸王餐” 法院执行讨公道

  发布时间:2020-08-12 09:31:31



目前猪肉价格一路飙升,接近历史最高值,本该全力以赴生产的孟州市食品公司却因为猪肉销售款不能及时回收而受到影响,与分销商打起了官司,闹上了法庭。

孟州市食品公司系当地国营专业屠宰、销售生猪的定点企业,2010年3月与洛阳市的一家生肉店达成口头协议,一方定期供货,一方批发销售然而,该生肉店多次违约,以种种理由延迟付款或者不付款,吃起了“霸王餐”,2015年以来,累计赊欠孟州市食品公司货款79379元孟州法院判决该生肉店老板某败诉,宋某不服上诉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是判决生效后,宋某依然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孟州法院执行局商志强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向宋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开展网上查控,在得知批发销售生猪产品一般都是凌晨3点开始交易,且大多为现金交易,商志强执行团队决定现场突击执行。

7月5日凌晨,商志强执行团队出现在洛阳市涧西区市场。在肉店附近仔细观察,确定生肉店经营正常且有大量现金收入之后,执行干警向宋表明身份,并现场查扣该店的营业收入。在讲明利害关系后,执行干警及时传唤宋,在法律的威慑,宋叶当场将手机微信、支付宝及手机银行和部分现金共计12490元交付执行干警,用于抵扣孟州市食品公司的猪肉货款。随后,孟州市食品公司与宋达成执行和解。目前,该案执行款81315元已全部到位,该案执行完毕。

孟州市食品公司掌门人老郭的眉头也舒展开来……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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