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至21日,在武陟县号称“九节鞭王”的孔某恩等19人在沁阳市法院依法受审,沁阳市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审理了这起重大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孔某恩伙同他人在以武陟县某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实施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过程中,采取皮鞭打、手铐铐、针扎被害人等残忍手段,使孔某恩逐渐在该区域形成了“九节鞭王”“孔所长”“孔行长”的社会恶名。2014年冬,孔某恩指使被告人孔某贝、孔某雷、孔某三、孔某刚、李某某、张某对赵某某进行非法拘禁,形成了以孔某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借款、贷款、发放高利贷、运营公交车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以某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沁阳市法院院长施文星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因案情复杂,经合议庭评议,该案将近期宣判。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三级扫黑办,焦作市委政法委、焦作中院、沁阳市委政法委、沁阳市纪委监察委和沁阳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人员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干部、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多家媒体全程跟踪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