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泽都,男,1977年 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焦作中院一级法官。十多年来,先后在多层级法院的不同岗位上历练过,办理过多起刑事、民事、执行等大案。工作中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于学习,勇于担当,被省委政法委嘉奖一次、被省高院奖励三次,连续四年被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单薄的身影,和蔼的笑容,走路掷地有声,说话铿锵有力,他就是焦作中院执行二庭副庭长于泽都。他是刑事审判的一名老法官,又是执行一线的新兵,他十数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奋斗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应有的业绩。2019年,他个人执结案件92件,其中和解59件,和解率达到了64.13%,案件质量合格率100%,他用忠诚、责任、奉献谱写了自己的老兵新传。
老兵新传,练就过硬本领
2018年,于泽都从熟悉的刑事审判岗位走上了陌生的执行岗位。他深知,执行工作和基层接触更多,面对的各类矛盾更多,遭遇的冲突更加激烈,这就要求执行法官不仅是个“全面手”,更要是个能独挡一面、解决各种矛盾的“突击手”。
虽然在法院工作多年,但执行工作对于泽都来讲是全新的,“本领恐慌”让他产生了深深的危机感,“作为一名‘新兵’,要想很快适应、熟悉并干好执行工作,只有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这一条路!”于泽都同志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干的。他边干边学,遇到不懂的问题就查找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并虚心向执行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请教。他利用节假日、下班后、甚至是上卫生间的时间如饥似渴地学习业务知识,经过一个多月高强度学习,他很快系统地掌握了执行工作法律法规,为自己快办案、办铁案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与此同时,他深入一线、紧盯实战,调研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查找不足、总结问题、创新方法。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就针对执行效率低的问题,起草了焦作中院分段执行改革流程图,为全院执行工作深入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提出了解决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疑难问题的建议,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认可和肯定;参与制定和论证我市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撰写的《最新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刊登……他迅速由一个“门外汉”成为“内行人”。

讲求方法,“四勤”执行暖民心
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适应,于泽都同志慢慢摸索出了一些办案经验,工作起来越来越得心应手。执行工作任务繁重,既辛苦又劳累,“白加黑”、“5+2”也成为他的工作常态,甚至有时吃饭、睡觉都不在正常时间点上,但从未从他嘴里听到过一句抱怨。
在执行过程中他努力做到了“四勤”,即眼勤、手勤、口勤、腿勤。眼勤,就是善于观察、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留意被告的行踪、住所和财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手勤,就是勤于记笔录,反映案情的各个细节都记录在卷,为强制执行做充分的准备。口勤,就是耐心地宣传法律规定,说明利害关系,引导当事人克服不良诉讼心理,促使被告自动和解。腿勤,就是让申请人少跑腿,自己多跑路。在查找被执行人时,白天找不到,他就晚上找,工作日找不到,就在节假日找。为了兑现法律的承诺,当凌晨人们还沉浸在梦乡时,他已踏上执行征程,晚上华灯初上,家人团聚时,他依然在夜色中蹲守。2019年夏天,当事人余XX的丈夫被邻居杀害,因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丧葬费)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告已被执行死刑,家属对民事部分极为抵触,在于泽都同志释法明理后被告家属自愿把钱送到了法院,双方多年的恩怨自此画上了句号。
清正廉洁,从不失党员本色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多年的法官生涯使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
由于法官工作的特殊性,请客送礼,托人说情等不正之风不可避免地向法官袭来。于泽都办理案件数百件,始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守住了一名人民法官的底线。他认为法院是人民讲理的地方,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应该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势压不倒,金钱买不倒,永远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一次,一个申请执行人带着茶叶找到他,于泽都马上让书记员将礼品退了回去,并正色告诉他:“依法办案是法官的职责,你的案子我一定会秉公办理。心意我领了,你家孩子多,生活困难,别再浪费钱了。”当事人感动地连连道谢。
漫漫执行路上,于泽都同志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只是默默的奉献、严谨的作风,一颗脚踏实地、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初心。从事执行工作两年来,他所办理的案件执结率达到了百分之百,和解执行率超过百分之六十,充分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