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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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斌:一颗“红心”照“初心”

  发布时间:2020-09-23 10:46:46



法官档案:刘建斌,男,1963年 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马村区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二十多年来,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先后3次记个人三等功,7次获得全市法院“十佳法官”“模范法官”“和谐调解十大标兵”“家事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7年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法官”,2008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先进个人”。

“心中无百姓,不配做法官。”这是马村区法院法官刘建斌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多年来对自己的要求,他将20多年韶华献给司法事业,用实际行动坚守着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的初心。

作为一名老法官,刘建斌始终紧跟时代步伐,适应社会变化发展,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疫情防控期间,他积极转变工作方式,熟练运用线上法庭审理案件,走新更走心。“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关键时刻不能掉队。”刘建斌说。

为做好线上庭审工作,刘建斌认真学习信息化操作知识,主动参加信息化培训,一边学习,一边摸索,记不住就抄在小本本上反复记忆,看不懂就积极请教年轻法官直到学会为止,白天学习,晚上操练,经过一段时间高强度的训练后,刘建斌是全院掌握并熟练运用网上法庭办案的第一个老法官。

在审理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时,他首次通过“网上云法庭”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他熟练地滑动鼠标,操作着系统界面,通过在线平台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整个调解过程井井有条、环环相扣、高质高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确保了在非常时期案件审理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作为一名老法官,刘建斌的工作信条是“尽心尽力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工作中的他总是带着强烈的危机感,因为他深知当法槌落下的一刹那,伴随着的是沉甸甸的责任。

去年冬天,马村区一家公司与内蒙古某硅业有限公司因70余万元的货款发生纠纷,辖区企业非常着急。分到案件后,刘建斌主动与内蒙古的公司进行电话沟通,“一聊天,发现双方的分歧并不是很大,主要是一些事项没有沟通好产生了纠纷。”刘建斌说,通过做工作,双方表示愿意坐下来调解。于是,刘建斌和同事驾车一千多公里跑到内蒙古包头市进行上门调解,经过一整天的辨法析理、耐心疏导,被告公司负责人不仅协助法院到银行将70余万元的货款转回,并且答应辖区企业不会因为这个误会而中断合作关系。刘建斌用4天时间的奔波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得到了辖区企业的由衷好评。

作为一名老党员,刘建斌除了承担繁重的审判任务外,还积极投身社会实践,认真完成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学习和工作,常常到帮扶村参与扶贫工作,为贫困户解决家庭实际困难,还利用休息时间积极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巡回法庭等工作。他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年轻党员,努力做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践行者。

在刘建斌看来,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法官的他就是要及时有效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无愧于自己对公正与正义无怨无悔的追求。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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