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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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老油条”撞到了“铁板”上

  发布时间:2020-10-21 08:18:35


我市一家公司不讲诚信,工程完工后非但不给钱,还用尽各种花招,设置层层障碍,逃避法律责任。然而,“老油条”这次撞上了“铁板”,被解放区法院识破,“小聪明”瞬间化为了浮云。

某能源公司焦作分公司为了施工“方便”,在其名下成立了焦作市某能源建设公司,然后将所有工程承包给该建设公司,再由该建设公司向外发包。就这样,郑州市一家工程公司与该建设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然而,开工后,该建设公司以种种理由拖欠工程款,直至工程结束,尚有7笔510余万元没有支付。经多次协商无果后,郑州某工程公司分7次诉至解放区法院,要求偿还工程款。

解放区法院刚一立案,被告就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原来,该建设公司的注册地点在西藏,但其实际办公地点在我市,而且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要在安徽某基层法院解决纠纷。这一连串“老道”的组合计,并没有让承办法官迷失方向、手足无措,法官铿锵有力地对被告说:“你们明显是在拖延诉讼时间,建筑施工合同是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再加上你们原被告双方、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施工地点都不在安徽,你来告诉我,安徽法院凭什么管这个案子,你们这是在故意规避管辖,恶意拖延诉讼!

承办法官依法驳回了被告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明确告知其他相关案件也不能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

管辖权的问题刚解决完,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该能源公司焦作分公司的总部在北京,财务并不独立,每一笔工程款的结算都需要向总公司申请,并由总公司进行拨付,这7笔工程款迟迟没有给付到位也是因为总公司的问题。

“这几个工程,我们是垫资施工的,原本想着能及时回款,谁知道会是这么个情况,如果再拖下去,不仅不挣钱还要赔钱。实在不行,我们申请诉讼保全。”面对原告的诉求,承办法官耐心地做工作:“你们双方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以后还要在一起打交道,没必要把关系搞得这么僵,法院会给被告规定还款期限的,到期不给钱再申请诉讼保全也不迟。”“我们听法院的,只要双方能达成和解,我们就先不申请保全。”原告表示。

扭过头来,承办法官开始不间断地给被告施压:“原告要求申请诉讼保全,一旦实施,必将影响到你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你们多催催总公司,加快审批进度,在规定的时限内把钱给付到位。”

最终,在法官耐心地明理释法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11月15日前,陆续将7起案件的510余万元工程款分批次给付原告。至此,这批涉企矛盾纠纷案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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