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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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帮助9名出租车司机脱离困境

  发布时间:2020-11-10 08:53:08


一家出租车营运公司只收钱不办事,坐享其成,害得9名出租车司机天天拉不着客人,入不敷出,经济受损。孟州法院用11天时间快速执结了此案,有力地维护了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2010年4月2日,原告刘某等8人与被告孟州市某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车辆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出租车挂靠到被告公司从事营运活动,原告必须在被告的组织管理下,统一安装车载台和计价器,必须承担在运营中应承担的一切费用及管理费,每月按规定数额交给被告,严格服从被告及调度台的管理、指挥和监督;被告提供无线电总调度服务,做好长途车、预约车、包车、临时用车和接洽调派;原、被告有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均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进入运营后,该公司擅自将人工服务台变更为网络电台,停止了调度服务,造成客户流失,出租车业主入不敷出,但是管理服务费照收不误。

刘某等8人向孟州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的挂靠合同关系,被告要协助原告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办理过户至原告名下。孟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败诉,但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然而,相较于非营运车辆,营运车辆的过户手续更为严苛、更为繁琐,需要道路运输部门与车辆管理所紧密结合,而且要同时办理9辆出租车的过户手续,难度可想而知。孟州法院执行干警接案后,立即分兵两路,前往孟州市道路运输局和焦作市车辆管理所,了解相关过户流程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手续,并启动执行联动程序,在三方的紧密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仅用一天时间将9辆出租车过户办理完毕。在出租车生意高峰期来临之前帮助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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