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涉农民工维权案件逐渐增多,马村区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利用“调解+速裁”模式,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执,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多起涉农民工案件,大幅降低了农民工维权成本和时间,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马村法院的办事效率真的太高了,我们的工钱终于有着落了……”9月17日,当一起涉农民工案件当天开庭、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当天领到工资后,7名农民工激动得哽咽了。
年初,包工头张某生分包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并雇佣陈某财等7人到工地打工,双方约定每人的工资按天结算。然而,由于包工头没有就工作量及时和建筑公司结算,导致建筑公司无法支付包工头费用,包工头也就没有按时给农民工发放工钱,共拖欠每人2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工资。
多次讨要无果后,7名农民工将包工头和建筑公司一同告上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双方情绪异常激烈。“我们前前后后去你家多少次了,你一分钱都没有给我们,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呀!”农民工对包工头说。可包工头却狡辩说:“不是我不给你们钱,是建筑公司不跟我结算,我哪有钱给你们呀,你们直接找公司要吧!”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法官明确指出被告的行为在法律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诚信经营的理念。一方面,法官告诉建筑公司:“你们和包工头的工作量早晚是要结算的,这笔钱也是早晚要出的,现在先拿出来可以有效平复三方之间的矛盾,再说你们是长期合作伙伴,不能因为这个事把双方关系闹僵吧。”另一方面,法官对包工头说:“这事你要负很大责任,你为什么不主动和公司结算,因为你的失误造成7个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这些农民工是跟着你干活的,你得对他们负责。”
经过一番深入浅出的说理、释法,最终两名被告放下执念,与原告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包工头和建筑公司各承担一半的农民工工资,待工程量核算后,再自行多退少补。协议达成后,在法官的督促下,两名被告迅速履行了义务,7名工人当天就领到了工资,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10月29日,该院还高效化解了一起28名工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值得一提的是,该院为了加快工资款履行进度,专门协调原告代理人全权负责工资的结算和发放事宜,省去了中间许多环节,用最短的时间,让28名工人领到了工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