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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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法院:“保姆式”服务 护航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20-12-03 08:39:04


“法院为我们中小企业保驾护航,把我的诉讼纠纷处理的非常好,真的很满意!”11月16日,博爱县法院定期回访辖区某涉诉企业时,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周到的服务赞不绝口。

位于博爱县境内的这家高科技小微企业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种马口铁印刷的企业。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技术不断进步,效益大幅提升,前景十分广阔,已经在全国拥有固定客户60余家,年印铁能力1万余吨,年产值4000余万元,安排周围农村劳动力90余人。

今年年初,博爱县法院在走访小微企业座谈时,该公司反映新郑某啤酒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其货款36万余元,目前该企业已经停产,货款可能要“打水漂”。该院立案庭庭长鲁自力了解情况后,现场向企业提出建议,马上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及时提起诉讼。随后,博爱县法院受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博爱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账户,并及时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36万余元欠款,2020年1月24日前支付20万元,余款于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

纠纷虽然已经圆满解决,但博爱县法院的法律服务没有停止,定期回访、排查问题、征询意见,为企业提供“保姆式”司法服务,确保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将“六稳”“六保”工作落到了实处,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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