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酒后不仅撒泼闹事,拒不付账,吃“霸王餐”,还将前来执勤的民警咬伤,近日,中站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5月底,公安局接到报警:中站区某饭店内,一男子酒后闹事,拒不付账,还坐在店内不走,严重影响了饭店生意。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警情,结果王某借着酒劲,对着民警破口大骂,民警欲将其带离饭店,王某对民警又踢又打,并将一名警察的手指咬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中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阻挠执法并致民警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