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化营商环境九件实事”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12月7日徐衣显市长调研法院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院党组研究,决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九件实事”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十件实事”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高效顺畅的“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
加强与市政府及国土、房产、税务、招商、社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出台“办理破产”府院联动办法,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职工安置、信用修复、经费保障、信访稳定、破产平台建立、战略投资人引进、破产专项基金设立等破产案件衍生问题的责任主体和操作规范,积极挽救危困企业,有效提高企业重整成功率,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切实盘活闲置生产要素,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责任部门:破产庭。
进度情况:没有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对接。
(二)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府院联动机制
加强与市司法局、金融局、工信局、银监局、人民银行及行业协会的联动,出台《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成立焦作市金融纠纷对接中心和涉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依法保护企业家、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民营企业和中小投资者的诉讼便利度。
责任部门:民二庭。
进度情况:已与金融局、银监局、人民银行对接,涉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已经挂牌。
(三)完善“涉企执行”府院联动机制
一是加强与不动产、公安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行联动,进一步完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协助控人、扣车、限制出境协作机制,切实解决查人找物难问题。二是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配合,通过信用共享平台将法院执行信息网络与行政单位网络对接联通,实现失信信息“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拦截”,进一步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三是加强与市政府办的沟通配合,协调解决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难问题。四是加强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对接,将涉案信息、失信情况、申请破产、文书生效证明的查询办理等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推动司法服务与政务服务高度融合。
责任部门:执行局、信息中心。
进度情况:正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接。
(四)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办法
加强与市监督监管局、司法局、仲裁委、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配合,一是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如铁棍山药地理标志保护等;二是推动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加强本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三是在腾云电商园等优势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中心,高效对接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保护渠道和环节,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建立健全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责任部门:民三庭。
进度情况:未与相关部门对接。
(五)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与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沟通配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网络建设,建立调解员库,配齐社区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并在人员、场所和经费上予以保障;二是进一步健全诉源治理体系,积极推动“无讼社区”创建,将万人成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委托委派调解工作考核办法;三是进一步完善诉非衔接机制,加强乡镇社区调解员队伍培训,依法规范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确保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无缝衔接。
责任部门:立案庭。
进度情况:已与市妇联、市消协、金服中心、保险协会、医调委对接。
(六)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加强与政府办、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通过相互协同配合,有效整合行政和司法力量,共同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焦作、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部门:行政庭。
进度情况:未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
(七)完善涉黑恶案件司法联动机制
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涉黑恶案件司法联动机制,一是建立涉黑恶案件协调会商制度,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参加,及时协调解决涉黑恶案件办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涉黑恶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由市司法局统一调配全市律师,保障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三是健全涉案财产移交制度,有效解决涉案线索、房产、车辆、作案工具等移交渠道不畅、接收时间过长的问题
责任部门:刑三庭。
进度情况:已全部对接过,基本上已解决。
(八)建立“送达承诺制”
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金融局、金融保险业协会的沟通配合,联合出台“送达承诺制”文件,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有效提高“执行合同”效率指标。一是明确规定企业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登记的经营地址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行政机关、法院和仲裁机构依照该地址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即视为有效送达。二是明确规定企业如发生地址变更,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否则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三是让企业签署送达地址确认承诺书,企业必须做出承诺。
责任部门:立案庭。
进度情况:未起草具体办法,未与相关部门对接。
(九)协调解决影响执法办案的实际困难
加强与财政局、司法局、交通局的沟通配合,一是协调解决新审判楼基建欠款较多的问题;二是协调解决法警训练中心用地问题;三是协调解决宪法法律教育中心的项目审批问题;四是协调解决新审判法庭道路开口问题。
责任部门:办公室、行政处、基建办。
进度情况:正在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
二、相关要求
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优化营商环境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意义重大,作用突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府院联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徐衣显市长调研法院为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创造的良好条件,全市法院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切实争取工作支持。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以解决实际司法难题为工作导向,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目标,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从制度层面建立府院联动长效机制和工作办法。所推进的府院联动机制要能够有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切实图形式、走过场。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需求,认真起草府院联动办法,起草过程中要注意吸收借鉴先进法院的经验做法。主管领导要亲自出面协调,需要找同一个政府部门的最好集中协调,协调不动的要及时提请党组会研究。研究室、督查室要做好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部门有序开展工作,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组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