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法院不断改善工作作风,强化对人身强制措施的规范管理,有效体现了人文执法的司法形象,有效避免了信访上访和其他群体事件的发生。我院主要做法是:
一是规定在诉讼活动中采取各类强制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二是在对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实施司法司法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三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的,可采取口头请示的方法,并在24小时内补办书面审批手续,同时将采取措施的原因、现场处理情况等交由办公室登记;四是要求在对被拘留人员实施强制措施过程中不得对其进行谩骂、侮辱、殴打或变相进行体罚等行为;五是在对被强制人采取强制措施时,要做好其家属、围观群众的释法和说明工作,消除群众的不理解,引导群众配合法院工作,防止意外对抗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