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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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法院:案件“终本”一年多 老赖现身即被捉

  发布时间:2021-01-20 09:01:32


法官快来吧,老赖邹某出现了,刚刚到家……”11月25日中午12时,沁阳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白某的报案电话。执行法官张燕立即带领5名执行干警驱车6公里赶赴现场,并成功将“消失”多年的邹某拘传到案。


2013年1月份,邹某租用白某的挖掘机施工结束,在支付了部分租赁费后,剩余的4500元一直拖欠不还,且长期“消失”不见。2018年1月25日,白某找到邹某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邹某希望用自己的电机、电焊机等设备折抵费用,白某不同意,法院判决邹某败诉,邹某于是再次“消失”,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因一直找不到邹某及其可供执行财产,沁阳市法院于2019年5月16日对此案作出裁定: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告知申请人白某,人民法院作出“终本”,并不是一终了之,而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还款义务,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法院对案件的恢复执行。


案件“终本”后,白某时刻关注邹某的行踪。2020年11月25日中午12时,白某听朋友说邹某回到村中,于是立即拨通沁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电话进行举报。12时15分,当邹某看到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时,无奈地说到:“早知道不回来了,既然你们来抓我了,我跟你们走,不过我可没有钱!”嘴硬的邹某被拘传到法院后,立马认怂,同意偿还欠款。当天晚上7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邹某主动联系买主,将电焊机、20千瓦发电机、磅秤以4500元卖给他人,并将所卖钱款交于执行法官,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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