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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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19 17:49:3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巡察。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求真碰硬的精神,以务实担当的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2020年12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巡察问题反馈会。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2021年1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任组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为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2021年1月4日,召开院党组会,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实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归纳为三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明确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具体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持续做好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问效,不断督促各部门整改进度。实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做到问题无一放过、线索无一落空、意见逐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市委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结合起来,突出从制度机制上查病因、寻病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在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大力指导下,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40个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整改到位35个,正在整改5个,期间共制定整改措施167条,下发方案、计划、通知等文件26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7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责任追究40人次,其中通报批评22人次,劝退员额法官1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责令检查12人次。总体来说,整改工作根据整改方案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好学习贯彻和宣传教育“双重使命”,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制定《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度支部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的及时性、系统性、深入性。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加强中心组研讨交流、调查研究,推动实现理论中心组学习成果转化。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带头深入基层宣讲,在焦作市委党校作《民事权利的宣言,社会治理的保障》专题辅导报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大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融合、双提升。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切实加大机关党建内部交流力度,推出一批反映法院党建引领的法律理论成果;印发《全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塑造法治信仰、提升业务素质。四是强化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和思想引领。举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守正创新,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题讲座,邀请专家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院干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及时跟进、贯彻落实。五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202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69.15%,同比上升16.23%,一审案件发改率2.52%,同比下降0.67%,审判质效核心指标进一步提升。

2.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将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把党建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2021年2月1日,召开院党组会议,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强化党组对全市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制定全市法院党建观摩、交流活动方案,推动系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成立九个党建督导组,开展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等工作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党建绩效考核积分,鼓励创先争优。2020年12月底,收集党建工作专项报告27份,2021年2月4日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述职会,对各支部党建与业务工作进行同步述职、同步考核。五是积极开展“严整改、补短板、促提升”“促整改落实,提工作实效”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力。六是规范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上党课,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及时探究解决党建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党组班子成员为分管部门干警上专题党课7次。

3.司法保障营商环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九件实事”工作,起草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切实推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共同解决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各种问题。二是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两级法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定《关于对县市区法院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引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充分做好省政府对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准备工作。三是研究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文件,有针对性地解决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围绕办理破产指标和执行合同指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促进法院牵头的这两项指标全面提升。四是进一步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加强涉企纠纷处理的法律知识储备,把化解公司经营僵局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尽快解决纠纷。五是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完善涉企案件“五个优先”工作机制,对涉企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有效压缩涉企案件审理时间、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不牢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主体责任缺位问题

一是召开2021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警进行预防廉政风险谈话。二是组织全院干警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进行再学习,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撰写心得体会,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三是整理法院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题编发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典型案例2021年第1期。四是在全市法院组织2039名干警进行“三个规定”学习掌握情况闭卷考试,分批对院领导、中层、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进行了两个条例考试。五是完善了全市法院党政纪处理情况报告制度,基层法院每月报送一次本院干警违法违纪处理情况。

2.监督责任弱化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加强监督与审执业务工作相融合的文件,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能力,不断擦亮派驻“探头”,提升监督质效,做到精准问责。修订关于与驻在单位会商沟通及岗位廉政风险点预防工作的文件,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加强与驻在单位的有效沟通,协同发力,创新监督模式,盯住日常,管住关键。二是经党组研究决定,建立专项督查机制,由监察室牵头,协同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绩效考核、宣传教育等部门,定期对表彰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处分结果执行运用到位。完善《各类处分影响明细表》,制定《处分决定送达情况报告表》,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线索收集及分析研判。利用个别谈话、抽查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和谈话函询等形式,聚焦“关键少数”,盯紧关键节点,通过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全方位、多角度排查挖掘线索。加强对线索的分析研判,梳理每个问题的可查性及难易程度,找准案件突破口,提高成案率。四是严格抓好“三个规定”填报落实工作,每月一统计,每季度汇总上报。督促全市法院充分利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全员覆盖、如实登记,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法院填报数据为79个。对零报告的1个基层法院和中院6个业务部门,写出情况说明,党组进行约谈,确保“三个规定”真正落实到位。

3.廉洁风险较大问题

一是强化经费审核和监管,经党组研究将原由办公室负责的财务工作调整至行政处进行管理,进一步强化会议计划、接待预算的流程监督,全面落实审批程序,加强干警相关业务培训,强化纪律意识,坚决杜绝打折扣、搞变通,确保依规办理、一事一结、杜绝混同,彻底消除廉政隐患。二是修订完善现有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车台账核算登记、车辆运行费审批支付及支出监督等管理规定,25辆公务用车已全部绑定“一车一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大额燃油费等车辆运行支出事项经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支付。坚持车辆运行月通报制度,在内网专设版块公开各部门车辆使用情况,主动接受院党组、全院干警、监察部门监督。三是按照司法改革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出租场地经焦作市人民政府确认已上划省管,并已严格按照省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四是建立健全内控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餐厅相关工作流程,法检两院人财物上划省管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中心和餐厅的账目已收归院财务管理,彻底纠正餐厅账目中存在的问题。

(三)作风建设不够过硬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宗旨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修订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立案部门、财务部门、案件承办人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收退费流程中的分工、退费办理时限等,做到不在法院流程中耽误当事人时间,影响当事人权益。制作《诉讼费退费事项告知书》,简化退费手续办理,取消“对被告先行立诉讼费执行案”作为原告退费条件的要求,当事人只需要按规定提供身份证明、账户信息等支付必备材料即可等待查收退款到账,真正做到让诉讼群众少跑腿。二是持续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超期2年以上的案件,由院领导挂牌督办,重大、疑难案件,报请各级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三是落实执行工作“一三五听案”制度,对立案满一个月、三个月、五个月的执行案件,按照时间节点的不同要求听取相应工作进展,加大监管督办力度,深化执行公开,促进提升执行效率。中院长期未结案件数量下降效果明显,截至2021年2月,超6个月长期未结案件6件,其中超1年以上4件,超2年以上2件。四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存在消极执行的,启动“一案双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强化判后答疑,继续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对于当事人举报承办人判后答疑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查明情况按规定予以处理;对裁判文书质量差的案件予以通报,并按绩效考核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形式主义明显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坚决落实省法院“网上立案后不得再让当事人提供纸质材料”的规定,坚决纠正和克服形式主义,全市法院网上立案均已实现无纸化,无需当事人再另行提交纸质材料。二是大力宣传推广网上立案,解决网上立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争取当事人的广泛认同,提升网上立案适用率、网上立案效率,进而提升网上立案的成功率。加大指导释明。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电子材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及时提醒当事人进行完善或告知开庭时提交。在接待大厅设置便民“云柜”,方便当事人通过“云柜”向承办法官补交材料。三是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不断强化执行公开意识。举办阳光执行规范化使用及推广等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市法院执行公开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全体执行干警均已安装、注册“智慧执行”APP,实现办案全程留痕,方便人民群众更深入、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执行、参与执行、监督执行。四是强化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持续推进初信初访月通报制度和季讲评制度,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到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信访老案,综合运用教育疏导、导入程序、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信访终结、落实稳控、依法打击等措施。五是开展领导带案下访活动。整改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带头到39件重点信访案件信访人所在地,面对面了解诉求释法答疑,解决问题,全市两级法院院领导共接访237件次。

3.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是建立执行换员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在三个月内未能有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换员执行,执行人员年度内两次被撤换的,年终不予参与评优。对具备执行条件而故意拖延或接到财产线索而不采取执行措施的执行人员,一经查实,追究相应责任。紧盯身边易忽略的审判不规范行为,抓好案例剖析,坚决杜绝乱作为、滥用审判权等问题,强化合议庭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合而不议、议而不合的问题。建立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规范审判程序,保证程序合法,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三是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和省法院《关于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异议复议案件办理指南》等文件精神,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要求、立案专项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杜绝人为控制立案和延缓立案情形发生。2020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案601件,同比增长36.6 %,未出现年底不予立案的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全面减少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的耗时,压缩办案周期,缩短审执天数。加强结案均衡度监控,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2021年每月的结案率设置考核指标,把年底突击结案压力转移分摊到全年每个工作日,减少案件积压,有力防止季末年底突击结案。六是严格落实案件监督评查机制。对基层法院提出异议的发改案件,针对重点发改案由、高发改业务庭,组织两级法院开展案件双向评析,通过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提高案件质量。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院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个别整改事项还需较长时间持续推进,需要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成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和日常工作当中去,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好《党章》《准则》《条例》等规定,自觉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真抓实干,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用好“四种形态”,做到严管厚爱相统一、惩治教育相结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持续推进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计划和路线图,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加强督导检查,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围绕整改效果、制度执行等重点,切实巩固巡察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效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强化制度执行,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剖析根源、举一反三,不断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把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铲除问题滋生土壤,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形成一套制度。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贯穿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和审判执行工作当中,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不竭动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1-3386260;电子邮箱:jzzydcs@163.com;邮寄地址: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邮编:454000 。





中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7月26日       


责任编辑:时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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