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结合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要求,查找分析工作中的短板问题,安排部署第四季度破产审判重点工作。焦作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沙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集中学习了河南省高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办理净化破产审判环境的通知》。各基层法院、高新法庭分别汇报了今年以来破产审判情况,与会人员对当前破产审判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难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针对破产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短板问题及下一步如何开展破产审判工作,李沙弟指出,要切实领会和把握上级关于破产审判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在认真贯彻落实具体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标准、严要求、低成本、高效率办理好每一起破产案件。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管,从案件审查立案、管理人选任到企业财产评估、变价、重整方案审批,每一环节都要依法规范进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破产审判环境,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二是要持续推进简易破产(执转破)案件受理,优化办理破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加大快速审理机制适用力度,将落实省高院下发的《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与执转破工作开展有机结合,实现年底破产审判效率显著提升的效果。焦作中院将对该项工作严格督导,对办理进度拖沓的基层法院点名提醒。
三是要加大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力度。对两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的法院“一把手”要进行包案,亲自督导、协调、办理,找准症结所在,采取措施解决,制定结案计划,确保今年10月底前结案。基层法院的主管院领导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及时组织人员梳理本院案件审理情况,对审理时限在一年左右的案件,建立工作台账,紧盯案件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审结。
四是要加强破产审判调研学习,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学习,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精神内涵,适应岗位要求;注意吸收借鉴各地法院在破产审判中总结的经验、典型案例,在实际办案中进行探索实践,切实增强办案能力。同时,围绕破产审判难点、热点问题,结合焦作法院的具体审判实践和成功案例,也要积极思考、总结,推进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