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表扬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基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成绩经验,巩固斗争成果,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安排部署,10月9日,焦作中院举行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大会,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荣获国家级、省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基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三年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 111件708人,结案率98.2%,判处黑恶势力犯罪份子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1人,重刑率达28.8%;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7.07亿余元,有效摧毁黑恶势力再犯的能力;排查移交及查办涉黑恶“保护伞”线索160条,一审审结涉黑恶“保护伞”案件8件40人,涉及的13名公职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实体刑;共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90条,已收到反馈意见85条,有力促进综合治理建设,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有1名干警受到最高法院表彰,4个先进集体、14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表彰。
最后,王波院长讲话指出,这次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步的关键阶段。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聚焦“案件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全面落实各项部署,为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
她强调,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就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相继出台了文件,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黑恶势力的顽固性、复杂性,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要继续坚持和发扬专项斗争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不放松;要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增强“一盘棋”意识,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大对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恶犯罪的惩处力度,有力维护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为推动焦作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焦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焦作中院在焦院领导和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以及焦作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