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始终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相关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分子。
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恶案件7件62人,其中判处涉恶人员5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重刑率达23.5%;生效判决判处财产刑及退赃退赔等500万余元,已执行到位300万余元;发出司法建议8份,已收到反馈意见4份;形成长效机制2个;出台案件办理、财产处置、打伞破网、行业治理、组织保障等相关机制23个;移送黑恶案件线索3条,保护伞线索3条;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7件。为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有效开展,全市两级法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履行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负责人职责,将全院各部门、各审判团队纳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审判、纪检、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作用,从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案件办理、舆论宣传等多方面对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办案,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在精准打击、依法打击上下功夫,用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战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实行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将院长、副院长、庭长编入扫黑除恶审判团队,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院长、庭长共办理涉恶案件7件,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对于涉黑案件、恶势力集团案件,全市法院积极采用“七人合议制”审理,今年以来共有5起案件采用“七人合议制”审理,不断扩大司法领域人民民主,确保审判效果。
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反映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全市法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切实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野蛮生长等问题。
此外,全市法院用足用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和成果,依托执行攻坚平台,有效运用网络查控、悬赏执行等方式,确保“打财断血”成效落地落实。把生效判决财产执行情况与黑恶罪犯减刑、假释挂钩,倒逼有执行能力的罪犯主动履行。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生效判决财产刑执行到位金额300万余元。
全市法院还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全面倒查,重点发现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情况,深挖背后的司法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对倒查中发现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法依纪处理。并落实完善考评机制,不断提升扫黑除恶队伍士气。今年10月9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对一批在三年专项斗争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斗争精神,最大限度激发扫黑除恶的工作热情。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不断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投入力度不降、打击力度不减,主动扛起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