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的特殊时期,全市两级法院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积极利用“河南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平台,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执行,通过“互联网+”工作模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
“闪电”执行获称赞
近日,沁阳市法院“闪电”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15天便领取到了近百万元的赔偿款。
原来,张某雇佣贺某到其承包的河南省某建设公司位于内蒙古某项目内的管道安装焊接工程进行管道安装劳务作业。施工期间,贺某被吊车起钩弹出的卸扣和吊带从桁架上打落而受伤。贺某受伤后,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后经司法鉴定,贺某伤情严重,构成多处伤残。
去年9月,贺某诉至沁阳市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张某应赔偿贺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99.8655万元,河南省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张某并未按时给付贺某相关费用。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在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的同时,立即对张某和河南省某建设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近日,该院已通过网络查控措施顺利将近百万元赔偿款扣划并交付到贺某手中,快速高效维护了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
“不见面”调解化纠纷
近日,温县法院通过微信“非接触”“不见面”的办案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被告王某因经营的商铺房租到期,向原告李某甲借款6万元缴付租金,然而王某并未按期归还欠款,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王某诉至法院。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被告王某远在外地,且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无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鉴于此种情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利用微信平台,就该案专门建立由法官、书记员、原被告组成的微信群,采用微信群聊的方式进行调解。在微信群里,承办法官按照法律规定的调解程序,告知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一致意见。随后,承办法官将调解协议以微信形式发给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并第一时间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以邮寄方式将调解书寄至当事人指定地点。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解决。
“疫”线执行不停歇
1月12日凌晨2时,马村区法院执行局灯火通明,原来是执行干警在耐心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在执行干警的加班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还款协议。
据了解,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司某系朋友关系,张某、司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赵某借款共16万余元。赵某多次催要,张某、司某以种种理由推辞,不予偿还,故赵某将二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二被告未按照生效的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1月11日中午,正在吃午饭的执行干警突然接到申请人的执行线索,执行干警立即放下碗筷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拘传被执行人。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后,执行干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措施,仔细查看了两位被执行人的行程码及健康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面对态度恶劣且嚣张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软硬兼施,详细告知其强制执行的后果和法律风险,以及采取强制措施会带来怎样的影响。经过执行干警数小时的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15000元。